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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randGo 網站主合作契約書
前言:本契約由豐澤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與申請使用「BrandGo 廣告聯播平台」(以下稱「本平台」)之網站主(含其受僱人、代理人、承攬人與關係企業,以下合稱「網站主」)締結。本平台係由本公司開發、建置並經營。網站主於註冊流程中勾選「我同意」或開始使用服務,即視為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受本契約全部條款之拘束。倘網站主為法人或其他組織,確認同意本契約之人應具適法授權。
第1條 定義
- 「服務」:指本平台提供之廣告代碼、廣告版位串接、收益結算、報表與相關技術服務。
- 「站點」:指網站主提供流量之網站、App、或其他數位媒體資產。
- 「無效流量」:指非正常使用者行為或違反政策之流量,包括但不限於機器人、自我點擊、誘導點擊、互點等。
第2條 資格與帳戶
- 網站主保證其年滿法定年齡、具完全行為能力,並提供真實、正確、完整之註冊資料。
- 網站主應維持資料之即時更新,對其帳戶使用與保密負責。
第3條 服務使用與政策遵循
- 網站主之站點與廣告版位應符合本公司公布之政策與法令,包括內容合規、隱私與資料保護、廣告標示與兒少保護等。
- 不得以任何方式偽造、操弄或不當影響曝光、點擊、轉換或收益。
- 廣告代碼僅得依本公司文件指示實作,不得修改、反向工程或以未授權方式嵌入。
第4條 無效流量與品質控管
- 本公司得以技術或人工方式審核流量品質。如認定為無效流量,本公司得調整報表、扣回或不予計入收益。
- 如發現重大或持續違規,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服務、扣留收益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。
第5條 數據與隱私
- 本公司得蒐集、處理與使用與服務相關之資料,範圍以提供、維護、改進服務及法令許可為限。
- 網站主應遵守適用之隱私法令,並於其站點明確告知使用者相關資料處理事宜。
第6條 報表、收益與結算
- 本平台報表僅供參考,最終結算以本公司經調整之資料為準。
- 付款門檻、週期、方式與手續費依本平台公告或雙方另行約定辦理。
- 如涉及退款、退單、無效流量或政策違規,本公司得調整或扣回相關收益。
第7條 稅務
- 網站主應依其稅籍與所在地法令自行申報並繳納稅負;本公司依法代扣代繳者,不在此限。
第8條 智慧財產權
- 本平台及其相關技術、程式碼、介面與資料庫之權利歸本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。
- 非經書面同意,網站主不得使用本公司或廣告主之商標、標誌或其他識別。
第9條 保密
-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公司同意,網站主應對非公開之技術、報價、策略、報表與任何機密資訊負保密義務。
第10條 免責及責任限制
- 服務係「現狀」提供,本公司不就其特定目的適用性、不中斷或無錯誤等作任何明示或默示擔保。
- 在適用法令許可之最大範圍內,本公司就任何間接、附隨、特別、懲罰性或衍生性損害不負賠償責任;就直接損害之總責任以網站主於爭議發生前三(3)個月內就本服務所實際獲得之淨收益為上限。
- 但法令不得預先免除之故意或重大過失不在此限。
第11條 擔保與賠償
- 網站主保證不侵害第三人權利,並遵循法令與政策。
- 若因網站主之行為或站點內容導致本公司或廣告主受有任何請求、損害或支出,網站主同意負責防禦、賠償並使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、董事、員工及合作夥伴免受損害。
第12條 暫停與終止
- 本公司得基於營運或安全需要隨時暫停全部或一部服務。
- 網站主違反本契約或政策者,本公司得立即終止或限制其使用,並得扣留疑義收益以待釐清。
第13條 準據法與管轄
-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為準據法。
- 因本契約所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14條 其他
- 本公司得隨時修訂本契約或政策,並以本站公告或系統通知方式生效;網站主續用服務即視為同意。
- 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致本公司無法履約者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
- 本契約任一條款無效,不影響其餘條款之效力。
- 本契約構成雙方就本服務之完整合意,取代先前口頭或書面協議。